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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法院“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调解故事系列之十二

朋友好心担保引纠纷 老李耐心调解促和谐

  发布时间:2017-11-17 13:47:59


借款担保而引发的纠纷真不少,轻者反目成仇,重者要承担相应的民事法律责任。话说2014120,庆安县社区居民于伟经李力担保,在白雪处借款5万元,约定月利率1.5%,还款日期为2015130

还款日期到了,可于伟始终闭口不谈还钱的事。于是,担保人李力就找到于伟,让他偿还白雪借款。可于伟说:“这个钱我现在不能还,咱们俩的事还没有办完呢,我是不会还这笔钱的”。这又是为何呢?

原来20133月份李力找于伟,让他帮忙到信用社贷款,当时说是信用社领导自己用,因为关系非常好,所以于伟就随同李力来到了信用社,出示了相关的证件后在信用社把贷款的手续都办好了。时隔不久,信用社领导由于违规发放贷款被依法处理了,于伟也因为此事受到了牵连,被拉了黑名单,次年由于信誉不好去贷款而没有贷成,所以就想到了让李力帮着借款。于伟想:“我帮你办完事,你倒把我耽误了,那对不起,什么时候还上我那笔贷款我再还你这笔借款”。就这样担保人和出借人先后多次找到了借款人于伟,不管怎么讲,于伟就是咬定,“什么时候还了我的贷款,取消了我的黑名单我再还款,否则,我是不会还款的”。

无奈之下,白雪来到了法院,提出要起诉于伟。庆安法院把这个案子交给了“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老李”慎重的把这宗“乱麻”前后捋了一遍,又经过仔细推敲得知了详情,随即多次找于伟和白雪、李力调解,讲明他们原来良好的朋友关系,不能因为误解伤了多年的情谊,一码是一码,责任要分清楚,是谁的责任谁就得承担,法律面前重事实不能要挟,更不能相互抵账。“老李”进一步坦言:“你们就这样相持僵着,要负的法律责任自不必说,还耽搁了办事用款,没有意义”。“老李”苦口婆心通过多次的讲事实摆道理,最后双方都服了,几经磋商后,于伟一次性还清5万元借款及利息,李力也对为于伟贷款造成的损失承担了相应的责任,为给于伟造成的损失表示了歉意。一团“乱麻”就这样在庆安法院“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的耐心调解下迎刃而解了。

责任编辑:张庆宇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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