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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发布时间:2019-06-14 15:59:54


黑龙江省庆安县人民法院

悬赏执行公告

本院在执行孙景彦罚金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孙景彦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为维护法律尊严,严厉惩治黑恶势力,本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之规定,特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被悬赏人孙景彦,男,1968年9月1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庆安县欢胜乡永利村火烧薛屯39号。现羁押于黑龙江省呼兰监狱。身份证号码:232330196809134414。

涉案金额:30000.00元。

执行案号:(2019)黑1224执732号。

悬赏期限:一年。

相关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孙景彦的财产线索,使法院罚金得以部分或全部执行的,法院支付举报人悬赏金1000.00元。

本院将对提供财产线索人员的身份及相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地点:庆安县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

举报电话:18697058028     18697058049

举报时间:上午08:30—11:30

          下午14:00—17:30

0一九年六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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