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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元方法解纷争

  发布时间:2013-06-15 10:47:00


  庆安县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实行全员全过程调解,采用多元化调解机制,妥善化解民间纠纷,实现了"案结事了",促进了社会和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庆安法院把调解结案作为审判工作的一个目标,贯穿于整个诉讼工作的始终,在立案、审判、执行环节坚持调解优先的原则,进一步拓宽了纠纷解决渠道,形成了大调解格局。凡涉及婚姻家庭、相邻纠纷、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小额债务等纠纷以及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和有调解希望的案件,当事人咨询或向法院送交诉状时,立案庭的法官就会向当事人介绍调解机制的特点和优势,在尊重当事人在纠纷解决途径选择权的前提下,积极引导当事人到调解室进行案前调解。通过即时调解、感情感化等多种方式方法,及时化解当事人矛盾,促使冤家握手言和。对那些案件事实或社会关系复杂,当事人之间矛盾冲突激烈的案件,庆安法院则邀请相关部门协助调解,促使各方达成调解协议,有力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责任编辑:周艳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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