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家长里短】邓和与李树军是屯邻。年初,邓和在李树军家帮忙修房子时,不慎跌伤,导致右腿骨折,被送往医院治疗一月有余,花费医疗费用5万余元,李树军为其支付了3万元费用。出院后,邓和要求李树军支付其后续医疗费用2万余元。李树军认为前期已支付过医疗费用,不同意再行支付。邓和来到法院起诉李树军,法院把此案交给了“老李调解工作室”。

【老李调解】接案后,“老李”约来二人了解详细情况后,开始进行耐心调解。起初双方各不让步,矛盾再度激化。“老李”分别对双方通过说情、说理、说法,耐心诚恳地向双方分析本案的利害关系,根据工伤赔偿的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进行了详细讲解,经过近两个小时的疏导调解,李树军最终同意给付邓和后续治疗费2万元,此案划上圆满的句号。
【老李感言】朋友、邻里之间相互帮助是人之常情,也符合传统美德。然而,在帮忙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个人的人身安全,否则,一旦发生意外,往往就把好事变成了坏事,还会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得不偿失。
【法律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 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