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期间打官司网上办更安全便捷
作者:管志刚 发布时间:2020-01-28 15:52:02
为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县及省市法院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指示和要求,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及法院全体干警的生命健康安全,严格控制疫情的扩散和蔓延,同时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现就相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纠纷需要立案或提交证据材料的,请优先选择网上立案平台(http://shqa.hljcourt.gov.cn/wsla/base_info.php)或黑龙江省移动微法院等网上渠道,尽量避免窗口现场提交,减少外出,降低风险。立案咨询电话:0455-4339018
二、当事人、诉讼代理人需联系法官的,请优先通过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短信、电话等平台和方式办理。
三、如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正在治疗、隔离期间或因交通管制等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申请延期审理。如法官安排网上开庭、网上调解的,在条件具备的情况下,请予积极配合。
庆安县人民法院
2020年1月28日
责任编辑:张庆宇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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