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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庆安法院通过人民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20-02-06 10:13:46



疫情期间生诉讼

线上调解化难题

 

25日,庆安县人民法院“老李调解工作室” 通过人民调解平台成功调解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拍手称快。

原告岳某某诉被告夏某某抚养费纠纷一案立案后,确定了在春节假期结束后开庭。因新型冠状肺炎病毒疫情,远在山东打工的被告夏某某,通过庆安法院公示电话与立案庭取得了联系,告诉无法返回庆安开庭。立案庭通过电话征求被告意见,被告同意调解,经联系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也同意调解。立案庭将该案委托给了“老李调解工作室”。

由于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对被告心生怨恨,“说和人老李”便采取了分别与双方视频的方式,进行调解。调解中“老李”了解到,离婚时法院将女儿(原告)判给女方(被告)抚养,但原告却一直随其祖母一居生活。原告的祖母年纪已高,身体多病,家庭生活非常困难,原告的父亲(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刚刚刑满释放,原告上学及其祖母看病费用无法解决。“老李”通过分别与原告的法定代理人和被告视频方式,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两个人互相谅解,通过人民调解平台达成调解协议:一是被告给付原告其离婚后至201912月前的抚养费2万元,并于调解结束后当日将此款通过“说和人老李”给付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二是自20201月起被告在每月1日前给付原告抚养费600元至其独立生活时止。

被告对该案成功调解非常满意,感慨地说:“我太感谢庆安法院了,在这个特别时期,不出家门,案件就能办结,既避免了出行的不安全,又节省了路费”。2万元在调解当日给付,及时解决了原告的生活之需,原告的法定代理人也改变了对被告的态度。线上成功的调解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在冠状病毒肆虐的非常时期,庆安法院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严格落实防疫期间各项要求,在做好各种防护措施的同时,努力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形象,用实着求实效,以实际行动践行“努力让老百姓打官司不求人”的庄严承诺,诉讼服务“不打烊”,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充分发挥“说和人老李”的品牌作用,进一步加大在线调解、微信调解、“互联网+”等办案模式力度,使网上办案更有了特殊意义,为庆安防控冠状病毒期间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张庆宇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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