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期犯罪零容忍
坚决严惩不留情
2月11日上午,庆安法院利用学习强国APP软件,通过视频会议的方式组织审委会委员、刑庭全体干警学习贯彻落实最高法院《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党组书记、院长孙宏辉主持会议。
会上,孙宏辉全文领学了《意见》,并从三个部分进行了解读:
第一部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疫情防控时期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重大意义。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头等大事来抓,用足用好法律规定,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
第二部分,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针对社会关切,提出了依法严惩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十大执法司法政策,明确要依法严惩抗拒疫情防控措施、暴力伤医、制假售假、哄抬物价、诈骗、聚众哄抢、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意见》强调,对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有关违法犯罪的,要作为从重情节予以考量,依法体现从严的政策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三部分,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保障办案效果和安全。《意见》从及时查处案件、强化沟通协调、保障诉讼权利、加强宣传教育、注重办案安全五个方面,对办理妨害新冠病毒疫情防控案件提出明确要求,确保办案效果。
会议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大意义。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重于泰山。坚持依靠人民群众依法科学有效防控疫情,用法治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三是全方位、立体化、多角度开展《意见》的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活化宣传方式,通过两微一网及新闻媒体宣传好、解读好《意见》,扩大覆盖面,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广大群众依法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
四是加强统筹协调,密切配合,推动《意见》落实落靠。对依法防控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同公安、检察机关沟通会商,健全办案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效,依法严惩妨害疫情防控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