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法院与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合作完成一件跨域立案
作者:管志刚 发布时间:2020-05-12 10:00:34
按下跨域快捷键
遥遥千里不踌躇
5月6日,庆安法院作为管辖法院与作为协作法院的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协作,成功完成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跨域立案。
原告李某与被告石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为长春市朝阳区居民,被告为庆安县居民。长春市朝阳区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本案被告在庆安县境内,属庆安法院管辖范围。为了便于当事人异地诉讼,经征询原告同意,长春市朝阳区法院利用跨域立案服务平台,将原告李某的诉讼材料上传至庆安法院。
当日上午,庆安法院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跨域立案平台接到了来自长春市朝阳区法院的诉讼材料,立案法官迅速反应,8分钟内完成案件的审查、审批,并制作相关诉讼材料传至长春市朝阳区法院,打印后转交案件当事人签收,真正实现了立案零距离,避免了原告两地来回奔波之苦,实现了在家门口立案,极大地节省了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也提高了诉讼效率。
庆安法院将继续按照“智慧法院”建设要求,大胆尝试,积极探索,全面建设节约高效、多元解纷、便民利民、智慧精准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
责任编辑:张庆宇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