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法院调解一起因公交车启动导致乘客受伤的赔偿案 作者:管志刚 发布时间:2020-06-23 08:55:52
乘坐公交没坐稳
汽车启动受伤害
市民出行,公交车是常用的交通工具。由于公交车拥挤、颠簸或者突发情况,乘坐公交也存在着风险,特别是身体协调能力差、行动迟缓的老年人,更是容易在乘车时发生跌倒、骨折等意外伤害。庆安县的孙老太就因为乘坐公交车受到了损伤而住院治疗,虽然保险公司理赔到位了,但是法院维护其合法权益的结果。
2019年12月,年近8旬的孙老太买菜回家,上公交车后未等坐稳,公交车启动,导致孙老太摔倒,造成头部和胸部受伤,住院治疗20多天,花去医疗费1万多元,保险公司赔偿6672元。孙老太不满意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故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再赔偿剩余的8千多医药费。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法官主持了调解,双方在赔偿问题上达成协议,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再理赔5500元,此案终结。
小编告诫:老年人和孩童乘坐公交车一定要小心谨慎,行车期间一定要坐稳,注意上下车的安全;公交车司机在乘载有老人和小孩时,车辆启动和刹车时要特殊关注他们的安全状况,以免操作时发生乘客损伤等危险情况。
责任编辑:张庆宇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