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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法院民事法官又获一锦旗

  发布时间:2020-07-13 08:54:10



弹奏司法和谐曲

锦旗绚丽意深长


“谢谢法官帮我争取到赔偿款,感谢法院对我的帮助。”7月10日庆安县居民姚某把一面绣有“热情服务公正执法,办案高效司法为民”的锦旗送到庆安法院法官的手中。

2019年10月,庆安县居民刘某驾驶无号牌四轮电动车在商业街由东向西行驶时与由北向南奔跑的姚某相撞,造成姚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刘某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姚某负次要责任。事故发生后,刘某垫付姚某3000元住院费。而后姚某又被送往哈尔滨住院治疗一周,出院后因后续赔偿问题,姚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6万余元。              

承办法官经过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给付姚某赔偿金6万元,此案圆满落下帷幕。

这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妥善化解,体现了庆安法院在公正司法中践行司法为民的宗旨,切实发挥了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有效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达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

责任编辑:张庆宇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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