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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法院下发关于严禁操办“升学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7-27 09:08:05



规定形成不懈怠

禁令入心自觉遵


一年一度的高考结束后,又将进入操办“升学宴”的高发期。7月22日,庆安法院纪检组适时下发了严禁操办“升学宴”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纠治“四风”,促进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人员不聚集,巩固抗疫成果。

一、严格执行纪律规定,不操办参加“升学宴”。全院广大干警,特别是中层以上领导干部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作为政治任务,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做到“七个严禁”;严禁疫情防控期间组织人员聚集、聚会;严禁操办各种名目的“升学宴”;严禁借子女升学之机收受礼金礼品;严禁参加各类升学庆祝活动或送礼金礼品;严禁以各种形式通知本单位,本系统的人员以及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升学宴”等庆祝活动;严禁用公款报销或者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子女上学等费用;严禁用公车送子女入学、外出游玩等。

二、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监督提醒。党员领导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面掌握管理好主管范围内的干警子女升学情况,及时上报本院纪检部门备案,并填报《2020全县党员干部子女参加高考情况统计表》,签订《不操办“升学宴”承诺书》。纪检部门要将高考升学季作为整治作风问题的关键节点,教育党员干部重廉尚俭,营造清新的人际关系,引导干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既不操办 “升学宴”,也不参加“升学宴”,党员干部带头,以身示范,引领树立社会新风尚。

三、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从严查处追责问责。纪检部门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严肃监督执纪,加强对全院干警的警示教育,对有子女参加高考的干警及时廉政预警,进行提醒谈话,签订承诺书等,同时积极接受群众举报,对顶风违纪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绝不姑息。严肃问责,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责任编辑:张庆宇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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