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玉宇岂容魔鬼舞
惩处从宽展谦抑
“我认罪悔罪,认罪认罚。”这是庆安法院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速裁案件快速办理以来,被告人在法庭上常说的一句话。
年初以来,庆安法院积极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及时有效惩治犯罪、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促进公平正义、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此项工作开展以来,适用认罪认罚制度审理刑事案件375件,其中适用速裁程序166件,均当庭宣判,被告人均服判。
一、 认罪认罚准确定位。
庆安法院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抓手,在实体处理和程序适用两方面,强化认罪认罚的法律途径和法律效果。一是简化审判程序,在确保案件质量的前提下简化诉讼程序。二是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量刑建议。三是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
二、 审判程序高效简捷。
庆安法院积极推进速裁程序符合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精神,而且是推进改革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庭审应有的功能和作用,推进庭审实质化。如庆安法院开展“直接到庭”的速裁模式,被告人高某危险驾驶一案,法官收到案件后,先阅卷,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直接排期、电话通知,开庭当天将被告人传唤至法院后送达起诉书,然后直接开庭、当庭宣判。
三、对认罪认罚自愿性及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进行审查。
一是保障被告人的知情权。庆安法院开展认罪认罚制度以来,逐案告知被告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审查适用认罪认罚的自愿性、真实性、合法性。确保其知悉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二是规范检察机关量刑建议。法院经审理认为量刑建议不当的,建议检察机关予以调整量刑,检察机关不调整或者调整量刑建议后仍然明显不当的,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四、保障诉讼参与人权利。
庆安法院在审理案件时正确处理赔偿和解与从宽处罚的关系,充分考虑案件当事人是否进行赔偿损失和达成和解。同时我院积极协调法律援助机构,在看守所、人民法院派驻值班律师,为没有辩护人的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确保其知悉诉讼权利、自愿认罪认罚。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不仅节约了司法资源,化解了社会矛盾、减少了社会戾气、促进了社会和谐,还提高了办案效率。今后,庆安法院将进一步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适用,坚持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既保证办案的法律效果,又确保办案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