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态疫情防控
统筹司法办案
1月11日,庆安法院召开视频会议部署疫情防控及司法办案工作。党组书记、院长孙宏辉主持,党组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孙宏辉强调,要认清当前疫情形势,高度重视机关疫情防控工作。要坚决杜绝麻痹思想、侥幸心理,时刻保持对疫情形势的清醒判断。要进一步明确责任,院长为“第一责任人”,常务副院长主管机关疫情防控工作,各部门负责人要抓好开庭、接待工作中的具体防控措施,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要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要求,确保机关安全。认真执行《庆安法院办公场所新冠肺炎防控技术方案及工作流程》,坚持立足于防。院机关各出入口、诉讼服务中心、法庭等安检场所要增设专人值守,严格进出登记。落实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扫健康码、扫行程码、定期消毒等防控措施。要加强口罩、消毒液等防控物资储备,为全院干警特别是窗口、门岗等公共区域执勤干警配齐口罩、消毒液、防护手套等必要装备。要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各部门要安排专人负责疫情防控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到责到岗到人,严禁谎报、瞒报、漏报。要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司法办案工作。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抓好近期司法办案工作,按照党组既定目标,完成旧存案件清结和卷宗归档工作。要严格公出审批流程,尽量避免到中高风险地区办案,如特殊原因,需院长审批。对来自中高风险地区的当事人,必须要求提供三日内核酸检测报告。组织开庭、接待当事人要严格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要严格遵守纪律。严禁参加10人以上的聚会、聚餐活动;尽量不参加红白喜事,特殊情况要履行层报手续;对于10人以上的会议采取视频形式召开,同时建议不要去外地过春节。要坚持不信谣、不传谣,以官方信息通报为准。全院干警要模范遵守疫情防控各项工作要求及纪律,确保令行禁止,如有违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