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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县人民法院关于暂停诉讼服务中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14:35:18


根据当前全县疫情防控需要,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诉讼服务及申诉信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庆安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及申诉信访接待等服务事项,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二、庆安县人民法院各审判、执行部门原计划近期进行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原则上改期或调整为网上办理,具体调整情况,请与承办法官联系,并请予以积极配合。开庭及来院调解的当事人,请携带开庭传票、身份证、3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由相应审判组织提前通知法警进行安全检查。

    三、诉讼服务中心关闭期间,当事人可通过“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进行网上立案、视频调解、咨询查询等活动。操作方法请扫描下图二维码。




 四、对不便于网上办理的,可采取邮寄方式办理,邮寄材料时请写明准确的联系方式及送达地址,便于工作人员与您沟通联系。

立案值班电话:0455-4339018

信访值班电话:0455-4312846

执行值班电话:0455-4312831

 需要邮寄材料的,地址:庆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邮编:152400(请标明立案或信访材料)


              庆安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14日

责任编辑:张庆宇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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