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人民法院关于
暂停诉讼服务中心的公告
根据当前全县疫情防控需要,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当事人诉讼权利,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现就诉讼服务及申诉信访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从即日起,庆安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暂时关闭,停止现场办理立案及申诉信访接待等服务事项,恢复时间视疫情变化另行通知。
二、庆安县人民法院各审判、执行部门原计划近期进行的开庭、调查、听证等诉讼活动,原则上改期或调整为网上办理,具体调整情况,请与承办法官联系,并请予以积极配合。开庭及来院调解的当事人,请携带开庭传票、身份证、3日内核酸检测证明,由相应审判组织提前通知法警进行安全检查。
三、诉讼服务中心关闭期间,当事人可通过“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调解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进行网上立案、视频调解、咨询查询等活动。操作方法请扫描下图二维码。


四、对不便于网上办理的,可采取邮寄方式办理,邮寄材料时请写明准确的联系方式及送达地址,便于工作人员与您沟通联系。
立案值班电话:18697058068
信访邮箱:qafyxf@126.com
需要邮寄材料的,地址:庆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邮编:152400(请标明立案或信访材料)
庆安县人民法院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