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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法院贯彻落实绥化中院安全工作专题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1-02-08 09:43:20




安全重于泰山

防范必于未然


2月6日,绥化中院安全工作专题党组(扩大)会议结束后,庆安法院第一时间组织召开视频会议贯彻落实中院会议精神。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孙宏辉主持,党组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孙宏辉全面细致传达了绥化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双近的讲话精神,并按照讲话要求,结合庆安法院实际,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同时提出三点贯彻意见。

一、站位再提高,充分认清形势,深刻认识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提高安全工作意识,充分认识到法院的安全工作是基础性工作、充分认识到法院的安全工作是保障性工作、充分认识到法院的安全工作是全局性工作。加强全体干警安全防范教育,牢固树立安全重于一切的理念,发挥院领导、部门长的带头作用,层层传达、教育、培养干警,形成重安全、要安全的浓厚氛围提高安全工作能力,法警要提高处理安全事件、应急事件和突发事件的业务能力,安保人员要提高规范安检、危险人员识别等岗位相关技能,同时办公室要与物业公司及时沟通,抓好安保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克服侥幸心理,防止麻痹思想,严防各类事件事故发生。

二、措施再细化,严格执行制度,查缺补漏不断筑牢安全防范的“防火墙”。一要按照王双近院长的讲话要求,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及时修订补充完善安全工作相关制度、机制和应急预案,确保适应当前形势要求。同时在春节前要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确保检查全面细致,排查到位,包括防火防盗防水、卷宗归档、车辆管理等各方面。二要认真整改,对于排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特别是中院法警队上次安全检查留下的整改意见,要开展回头看,掌握整改情况,确保整改到位,符合安全标准。三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龙法之治》及院里各项安全制度。同时要认真值班值宿,坚决不允许出现空岗漏岗情况。

三、责任再压实,明确岗位职责,确保院机关安全及干警的身心健康。一要细化责任,坚持责任到人到岗,院长为全院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条线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部门领导为部门安全工作主要责任人。时刻保持清醒认识和高度警觉,切实压实压紧落靠各层级、各岗位的安全管理职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二要积极履职尽责,确保职责履行到位,不能失职失责。三要严肃责任追究,绝不手软姑息。

责任编辑:张庆宇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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