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安全保卫工作,庆安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绥化中院安全工作专题党组(扩大)会议精神,采取系列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法院机关及法庭安全稳定,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月6日,绥化中院安全工作专题党组(扩大)会议结束后,庆安法院第一时间组织召开了由党组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视频会议,贯彻落实中院会议精神,部署安全工作,提高认识,确定措施,压实责任。
随后,庆安法院法警大队也通过视频方式召开了安全保卫工作会议,传达贯彻绥化中院和院党组关于安全保卫工作部署要求,立即成立了安全检查领导小组,对院里及五个派出法庭进行疫情防控措施及安全保卫工作大检查。
2月7日、8日由分管法庭的县法院专委吴海峰、法警大队副大队长黎晓东、辅警王世萱组成检查小组对五个派出法庭的安全保卫工作进行全方位检查。重点检查了疫情防控措施、水电燃煤、安全监控设施、安检设备、消防器材配备和警用装备等,对发现的问题责任确定到人,立即整改。
检查组指出,在疫情期间要高度警惕春节这一敏感期,务必克服麻痹大意思想,严格按照人民法院执法细则等有关规定做好警务保障工作;严格执行安检制度,坚持做好“防疫四宝”,必须认真做好扫码、消毒、测温、登记工作;严格落实春节值班值宿制度,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杜绝出现“真空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