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法学园地 法苑文化 人民陪审 视频在线 专题报道 法院执行 信息公开 扫黑除恶

 

【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之春雷行动

  发布时间:2021-04-07 09:11:34


3月29日下午,庆安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邱树林带领执行干警前往双鸭山市饶河县某农场开展强制执行行动,历经30余小时,圆满完成执行任务,受到了案件当事人的高度赞誉。

在潘某与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潘某拖欠张某本金及利息30余万元。在审理过程中,庆安法院依法对潘某在双鸭山市饶河县某农场存放的水稻进行了保全,潘某和张某达成和解协议:潘某于2020年12月末给付张某欠款及利息。逾期,潘某没有履行给付义务。2021年3月29日,张某向庆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潘某在该农场被保全的水稻。庆安法院执行局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干警前往该农场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王某等人为了阻挠执行,先是雇佣机器把道路损坏阻挡运粮车进入存粮点,而后又将农用车辆横在道路中间,欲使运粮车无法驶出。邱树林见状迅速上前释法析理,告知其妨碍、抗拒人民法院执行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并及时联系了当地公安机关。王某慑于法律的威严开始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最后在执行干警的全程监督下,潘某将粮食装车、称重后变卖,将卖粮款打入法院执行账户。

根据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部署安排,庆安法院执行局积极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春雷行动”,对长期规避执行、下落不明、玩失踪的被执行人,集中展开专项执行行动,加大找和打击力度,坚决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实现。

责任编辑:张庆宇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