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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县人民法院 “我为群众办实事”15项便民服务措施

  发布时间:2021-04-28 08:54:09


为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部署要求,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承诺,庆安法院根据工作实际不断探索创新诉讼服务举措,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和服务水平,推行如下便民服务措施:

1.全面深化司法公开,优化诉讼服务效能。在诉讼服务大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项目;利用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全面推进审判流程、裁判文书公开;除不符合直播的案件外,一律直播;通过服务评价系统、意见箱、投诉平台及热线等渠道充分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

2.完备便民设施,提高服务水平。免费为当事人配备电脑、复印机、自助立案查询一体机、全覆盖的无线WiFi等设备便于当事人办理诉讼。同时为当事人提供自助贩卖机、饮水机、老花镜、笔、用纸等用具。

3.加强诉讼引导,便于群众诉讼。诉讼服务大厅设置导诉员,提供各类案件诉讼服务导引、指南、文书样本、诉讼诉讼风险提示等;通过动漫彩页、宣传片、微信推送等创新方式进行诉讼指导。

4.畅通各类立案渠道。配备自助立案机,建立快速确认通道,全面推行网上立案,推进跨域立案。配备专门设备和人员,设置专门接待窗口,实现案件“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

5.充分利用12368诉讼服务热线的功能。健全来电事项分类记录、转办反馈和评价通报制度,让群众来电明去处、有回音、能解惑、可监督。

6.进一步推进诉讼费收取便利化。支持线上缴费方式,实现诉讼费缴纳、退费等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

7.加大保全案件的适用。在诉讼服务大厅设专人专门窗口开展案件保全工作,引导当事人在立案前适用诉前保全,并与诉前调解无缝衔接,实现以保促调,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8.充分发挥“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的品牌效应。诉讼服务中心在立案前对符合诉前调解条件的案件,征得当事人的同意后,委派到驻法院的“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诉前调解,减轻当事人的诉累。

9.加强来信来访接待办理工作。实行院长接待日制度,每周二确定为院长接待日,由院级领导接待;畅通信访渠道,公布信访电话、邮箱、网址;群众来信来访一律登记、归口管理、统一督办、跟踪问效、析因追责。

10.加强民生权益保障。对劳动争议、追索工资报酬、追索工伤赔偿等涉及城镇职工、农民工切身利益的案件,以及当事人追索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按照“快调、快审”的原则,建立“绿色通道”,适时调解,尽快审理。

11.支持企业发展,优化营商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创新机制,积极参与民营经营发展环境治理。

12.送法进校园,护航青少年。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宣传,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校园平安建设。

13.开展“春雷行动”。对长期规避执行人员加大找和打击力度,对涉民生执行案件加大执行力度。   

14.方便群众参加诉讼。根据人民群众的需求和审判工作的实际需要,积极做好特殊情况的审理案件工作,开展“假日法庭”、田间地头巡回办案活动。

15.发放便民联系卡。法庭向群众发放便民联系卡,让辖区群众随时都能与法庭法官保持联系,无论是否是法院管辖的情况,均提供指导性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编辑:张庆宇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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