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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庆安法院元宝法庭巡回办案保护集体财产不流失

  发布时间:2021-05-13 09:34:18



5月12日,庆安县人民法院元宝法庭开展巡回审判,走进商户调解纠纷,双方和解达成协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保安村于2016年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对下辖10个村屯进行了撤拼,建设了保安新村集资楼并对集资楼部分商服房屋进行了出售,买受房屋的业主有本村村民也有外来人员,购房时都只交付部分房款,均有尾欠房款未交清,少的几万元,多的二十多万元。保安村经多年催收,仍有业主未按约定支付尾欠购房款,保安村来到元宝法庭寻求法律帮助。

因大部分业主都在进行商业经营活动,如传唤到法庭,势必影响业主经营。因此,元宝法庭庭长郝树长主动下户与商户商谈,约见了商户杨某、李某,两人均购买了保安新村商服房屋,并交了首付,尚欠大部分尾款,购房时约定能办理房屋证照时交付尾款。经过郝庭长耐心劝导,杨某当即表示可在2021年8月末前交付尾欠房款;李某表示无能力一次性交付购房款,但可贷款。郝庭长通过与当地农村商业银行联系,其负责同志同意为其办理房屋抵押借款,目前正在形成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近日可完成,法庭对此也进行了确认。法庭当时形成的诉前调解协议,依法对双方达成的协议进行了确认。

巡回审判是人民法庭深入农村及交通不便、人员稀少等偏远地区,就地立案、就地开庭、当庭调解、当庭结案,为百姓诉讼提供最大便利的服务方式。此次巡回办案,既保证了村集体财产不流失,也为没有能力的业主解决了实际因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责任编辑:张庆宇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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