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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县人民法院增选、免任人民陪审员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4-08-25 10:34:40


 

市中院: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数量倍增”的工作目标要求,我院现有法官35人,人民陪审员29名,应有人民陪审员70名。经过我院严格把关,新增选了42名人民陪审员。县人大于77日召开常委会通过任命,并免职1人。

新增选的人民陪审员中,妇女15人,务工人员2人,个体业主1人,离退休干部5人,武装部干部3人,社区工作人员8人,乡镇机关工作人员5人,乡镇教师5人,中共党员30人,民主党派2人,无党派人士9人,共青团员1人,少数民族2人。均在23周岁以上,高中以上学历,无公、检、法、司工作人员及律师,无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品行良好、公道正派,符合人民陪审员选任条件。

    另,人民陪审员李清祥,男,19674月出生,中共党员,庆安县致富乡党委委员,因本职工作和健康原因,不能参加陪审工作,经过我院党组研究决定,免去其人民陪审员职务。

特此报告。

附:庆安法院新增选人民陪审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2014717

责任编辑:周艳超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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