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依法保全护权益,为民解难进行时
作者:管志刚 发布时间:2021-11-02 08:36:04
10月29日,庆安县人民法院勤劳法庭对一欠钱不还即将出走讨债的农户粮食实施保全措施,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收到良好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10月28日16:50时,天色渐黑,一位农村妇女急匆匆闯进庆安县人民法院勤劳法庭,拽着干警就是不撒手,满头大汗的请求法庭给她做主。
原来年近花甲的付某三年前将自己积攒了多年的十万元钱借给了屯邻李某,后经多次索要未果。“这可是我多年的积蓄啊,是我的棺材本啊!当时孩子们都不同意借钱,现在钱要不回来,我可怎么活啊!最近听说他家还要举家外出,这可怎么办啊”。法庭干警一边安抚她的情绪,一边了解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当得知李某正在收割水稻时,法官指导她可以诉讼保全他的水稻,这样就不怕他赖账了。于是在法庭干警的帮助下付某立了案,并办理了诉前保全手续。
第二天一大早,法庭干警走了近四公里的田间路,在稻田地找到李某,通过询问李某水稻种植面积及产量等基本情况,对其水稻依法予以了保全。看到李某的沮丧表情,付某终于露出了笑容。她说:“法庭真是为我解决了一件难事啊”。
责任编辑:张庆宇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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