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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调解化干戈,立即给付笑言和

  发布时间:2022-02-10 08:16:54


28日,庆安县人民法院民庭法官审理了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当庭调解,张某给付刘某赔偿款7000.00元,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2112月,庆安县居民刘某雇张某驾驶的出租车,从庆安县新胜乡返回县城某小区。在车行至该小区路口时,因道路维修车辆无法将刘某送到小区内,双方发生争执、继而撕打,刘某住院治疗11天出院。20221月刘某到法院起诉张某赔偿医疗费用。

民庭法官受案后考虑到案件事实比较清楚,张某只是对赔偿款数额有异议,决定以要素式审判方式审理此案,既能提高审判效率又能减轻当事人诉累。经过法官庭前指导,当事人填写了要素表,在开庭审理时当庭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张某赔偿刘某7000.00元立即给付并承担诉讼费,刘某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张庆宇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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