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里短】老人于贵膝下育有五个子女,自老伴去世后含辛茹苦的把他们养大成人。如今,老人年事已高、体弱多病、难以独立生活,本该在家颐养天年却因赡养问题与子女对簿公堂。原因是老人多次向五个子女索要赡养费,但是他们均以自己生活困难为由,互相推诿。老人无奈,非常伤感的走进庆安县人民法院请求帮助,要求子女尽赡养义务。立案庭将此案委派给“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进行调解。
【老李调解】老李接到此案后,立即约来老人的五个子女,耐心听取了他们诉说的苦衷后,没有怒目相向、没有严厉呵斥,有的只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教育。老李向他们讲述:子女赡养老人、让老人安度晚年既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人人都有年老的一天,你们都有孩子,要为孩子做个好榜样……。在老李的感召下,五个子女无地自容、幡然悔悟,表示以后会根据老人的实际需求支付赡养费用,也会常回家看看老人,给予精神上的慰藉、经济上的供养、生活上的照料,孝敬老人、善待老人,为儿女作出榜样。于贵老人拉着老李的手摇了又摇,激动的说不出话来。
【老李说事】“百善孝为先,孝为德之本”。“孝”是做人的基础、道德的根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但在现实生活中,不赡养老人、忽略老人的存在、视老人为累赘,甚至对簿公堂的现象屡见不鲜。然而“老有所依”“老有所养”不应该完全依靠法律的制约而敬畏,应该是由衷的发自内心的去善待老人、照顾老人,报答他们的养育之恩。赡养、孝敬老人的今天,就是爱护自己的明天。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第14条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第15条规定:“赡养人应当使患病的老年人及时得到治疗和护理;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应当提供医疗费用。对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赡养人应当承担照料责任;不能亲自照料的,可以按照老年人的意愿委托他人或者养老机构等照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