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上午,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徐立新、民二庭庭长张金中、副庭长卢轶楠一行到庆安县人民法院督导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党组书记、院长高玉阁、审委会专职委员吴海峰、民庭副庭长梁海涛陪同检查。
高玉阁就庆安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开展情况向督导组进行了详细汇报。督导组对庆安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肯定,提出了指导意见,特别对破产案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重点指导。
高玉阁表示,庆安法院将根据督导组的指导意见继续深入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亲自督查,并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与“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等工作结合起来,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建立优化营商环境线索处置快速通道,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追责机制,结合能力作风建设年、司法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等活动,对在办案中不作为乱作为,损害营商环境优化的干警从严追究、从严惩处。对标省、市、县优化营商环境考核指标,拟定责任清单,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核,树立“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为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干警撑腰鼓劲,推动庆安县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争先进位、提档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