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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合同纠纷云调解 降本提速惠企业

  发布时间:2022-09-02 08:37:28


【家长里短】庆安县某水稻公司与徐州某贸易公司签订大米购销合同,合同约定货到一个月内付款。然而,后徐州公司未付清全部货款,剩余货款一直不予给付水稻公司遂到庆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了解案情后把这个案件委派给了“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

【老李调解】“老李”受案后,为加快办案速度,高效化解涉企纠纷,通过电话及时与徐州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在精准把握双方纠纷的症结所在后,“老李”就付款期限、逾期损失承担等问题,多次与双方沟通意见,通过线上调解方式,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调解与疏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老李说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行动是最好的推进方式良好的营商环境需在法治化的框架内通过各方努力共同营造。庆安法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发挥法院职能,以实际行动护航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法律链接】《民法典》第八章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责任编辑:张庆宇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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