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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年】疫情防控期间“网上立案”如何操作

  发布时间:2022-10-31 20:14:57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防疫期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庆安县人民法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多措并举做到防疫审执两不误积极引导当事人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12368热线”等平台在线办理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调解等诉讼事项,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做到科学筹备、积极预防,确保全院审执工作平稳有序运行。

一、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关注与注册

第一步:打开微信——添加朋友搜索“黑龙江微法院”——进入小程序

        

第二步:进入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点击“未认证”——勾选同意《黑龙江移动微法院诉讼程序(试行)》——按照提示步骤输入信息,进行实名认证。

*注:安卓手机与苹果手机实名认证步骤有部分不同,根据实际提示进行操作,本说明书为苹果手机实名认证步骤。 

   

第三步:完成实名认证,返回首页后,在首页未认证图标变为已认证图标,即为认证成功。

二、当事人申请网上立案

第一步:进入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点击我的,选择“当事人”身份,返回首页——点击“我要立案”——选择想要立案的类型,点击确定。


二步:同意跳转至黑龙江法院微诉讼小程序——点击申请立案。   

     第三步:选择法院——选择立案的案件类型与申请类别——勾选同意《立案须知》。

第四步:输入案件的具体信息,必填项必须填写。

三、代理人申请网上立案

第一步:进入黑龙江移动微法院小程序——点击我的,选择“代理人”身份,返回首页——点击“我要立案”——选择想要立案的类型,点击确定。 

    

第二步:同意跳转至黑龙江法院微诉讼小程序——点击申请立案。

第三步:选择法院——选择立案的案件类型与申请类别——勾选同意《立案须知》。 

   

第四步:输入案件的具体信息,必填项必须填写。

责任编辑:张庆宇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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