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3日,庆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云开庭”审理了一起招摇撞骗案件,防疫审判两不误,云端办案“不停歇”。
案情简介:被告人李某与张某相识,谎称自己是绥化市公安局领导能为张某办理正式警察编制,并从网上下载打印了一些参加工作需要的手续,以疫情期间到单位不方便为由,让张某在家填写,并获得张某信任。随后通过张某结识孙某和赵某,再次谎称自己是可以为孙某和赵某儿子办理警察正式编制,分别骗取孙某10万元,赵某2万元。一天李某、张某、孙某共同聚餐,李某醉酒后呕吐物将衣服弄脏,孙某和张某将其衣服换下准备清洗时将兜内物品取出发现李某的身份证姓名与其自称姓名不符,谎言被拆穿。
法院审理:因疫情防控要求,本次庭审法官采用线上“云开庭”方式进行。经过30分钟庭审当庭宣判,被告人李某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所犯罪名成立,法院予以确认。被告人李某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依法应当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李某认罪认罚并签字具结,且部分返还赃款,依法可予从轻处罚。
依法判决:一、被告人李某犯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0元;二、继续追缴赃款71,000元发还被害人孙某。
法官说法:正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要因为一时的鬼迷心窍,触碰法律红线,做出让自己悔恨终生的事情。同时提醒人们不要在没有充分调查和确认的基础上轻易相信他人,避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