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5日,庆安县人民法院召开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新闻发布会,院审委会专委、扫黑办主任刘红代作主旨发布,并回答记者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新闻发言人管志刚主持会议,相关媒体记者及部分政法机关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
2022年,庆安法院刑事审判庭坚持因时因地制宜,强化科技赋能,克服“提讯难”“会见难”“开庭难”,积极争取各方支持,如期开庭,审限内审结涉恶案件1件。牢固树立铁案意识,坚持依法办案和证据裁判原则,坚守法定程序,落实涉黑恶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要求,充分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坚决防止人为“降格”或“拔高”。共判处人犯14人,分别判处10年至9个月不等的刑期。案件上诉后,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下一步,庆安法院将严格按照省市县委、县委政法委及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决防止“歇一歇”“松口气”等松懈情绪,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健康深入发展。一是加强《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贯彻宣传。通过专题讲座、座谈研讨等形式组织学习培训,做到学懂弄通、准确适用。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法治副校长授课内容,提升青少年防范抵御黑恶犯罪的能力。二是提升涉黑恶案件办理质效。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稳妥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保案件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三是积极参与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在办案中及时发现行业管理漏洞,从原因、机制以及解决办法等方面提出司法建议,确保司法建议的精准性,通过延伸审判职能助推重点行业领域深度治理,为完善监管制度提供司法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