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庆安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就种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开展协调联动座谈。
座谈会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监督管理股股长马春杰指出了我县农户对知识产权保护的了解程度较低、种子经销商普遍存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管理部门知识产权专业人才缺乏等问题。且无论是农户还是种子经销商在维权过程中,普遍存在维权成本高、举证困难、侵权违法犯罪成本低等问题,导致种业知识产权维权结果不理想,难以保障春耕生产安全。
县法院民庭庭长乔永艳表示,通过座谈了解了种业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庆安法院将进一步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知识产权法治宣传,通过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浓厚氛围。依法支持当事人的证据保全、调查取证申请,减轻当事人举证负担。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保护协调机制,通过与各职能部门协同配合,加强对种业知识产权的保护。
乔永艳提出,庆安法院与县市场监管局在今后工作中,要共同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不断提升司法保护效能,持续优化辖区内知识产权法治环境,营造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在今后行政执法、司法方面要加强沟通和有效衔接,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共同为全县营商环境优质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