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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落实年】“三争”晋先 |多元解纷促调解 司法鉴定在行动

  发布时间:2023-05-17 08:43:01


515日,庆安县人民法院在司法鉴定环节调解诉讼纠纷,让一起案件得到圆满化解。

原告付某将 4260 斤大米通过被告配货站发到重庆,到货后,取货时发现大米有水、受潮。原、被告协商未果,原告起诉到法院,申请对4260 斤大米的外包装、气味、水分、及霉变粒进行损失评估鉴定。法院技术部门接到申请后,将调解理念和鉴定专业优势相结合,根据掌握的信息,及时介入开展调解。用情、用心、用法去做双方的工作,告知双方鉴定程序费用高、周期长,对双方均不是最佳选择;双方应以信誉为重,坚持诚实信用原则,根据自身过错和实际损失,合理分担损失和责任。最终,原被告双方被法官的热心、耐心和诚心所感动,当场达成和解,终止鉴定程序,被告赔偿原告人民币8千元,案件调解结案。

庆安法院年初以来,在委托鉴定环节已成功和解结案10余件。庆安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不断深化“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模式,站在群众的立场上看问题,悉心调解以化解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和诉讼成本,切实做到纾民困、解民忧、暖民心。

 

责任编辑:张庆宇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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