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县人民法院大罗镇法庭积极开展能动司法,把能动司法落实到每一个具体案件中。近日他们运用能动司法,调动各方力量,审结了一起多年来未能化解的相邻关系纠纷案件。
这是一起陈年旧案。刘某与曲某是庆安县巨宝山乡村民,双方系邻居多年,自1994年至今双方因相邻的宅基地多次产生矛盾,经村级组织、乡政府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派出所多次调解未果。2022年9月,因矛盾难以化解,曲某妻子将刘某妻子打伤住院治疗,2023年5月,曲某将刘某家窗户玻璃打碎,矛盾进一步激化。2023年7月,刘某在大罗镇法庭提起诉讼,立案后法庭了解到此案双方矛盾的激化程度,积极与双方当事人做好沟通协调,积极与所在地村级组织、乡政府、司法所、人民调解组织、派出所沟通协调,掌握双方相邻宅基地的历史情况及现状,全面了解双方矛盾的来源,主动与双方当事人及当事人的儿女、亲属谈心,沟通当事人的内心想法、耐心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通过多方位、多角度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终于使矛盾趋于激化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并且双方对相邻的宅基地边界做了进一步确认并一致认可。一起争执多年的相邻关系矛盾得以妥善解决,以调解的方式结案。
通过此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的圆满解决,法庭干警深深体会到当前法院主张“能动司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他们认为,应强调以调解手段解决纠纷,注意加强调解机制建设,实现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并用和联动,形成“三位一体”的调解大格局,真正做到定纷止争,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