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从来不是一句空话,它体现每一次服务中、每一次庭审上、每一次执行中、每一份笔录里……
12月27日,钱某给庆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干警王博送来一面印有“为民办实事 真情暖人心”字样的锦旗。一面锦旗,两行言语,道出了钱某对干警尽职尽责、热情服务的高度赞扬和诚挚感谢。
钱某因其在绥化透析无法自行前往法院调取档案材料,委托其姐姐代为调取,王博负责接待并告知档案查询流程。经了解钱某记不清是哪年的离婚案件,也不记得法官姓名,只知道是30年以前的案件。考虑到申请人生病且急用,
王博联系档案室查询,查询结果是1986年案件,无电子档案,未显示离婚文书,无法直接打印。王博便和档案室人员一起查阅纸质登记簿,找了好久找到案号,把1986年的所有卷宗翻了一半,才找到纸质的卷宗。钱某表示,饱受病魔折磨的她在庆安法院暖心服务中感到希望,感谢庆安法院积极解答、热心服务、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充分考虑到我的实际困难,帮我渡过人生低谷。
红红的锦旗对庆安法院全体干警既是鼓励也是鞭策。庆安法院将始终怀揣着对司法工作的热爱和忠诚,以高度的责任感对待每一个案件,以饱满的热情接待每一位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