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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诉源治理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4-03-21 08:34:23


基本案情

通过微信与张沟通,将其在新青山林场的林地承包给张某。在微信中二人达成林地套种农作物经营协议,约定2023年承包费用10万元,张用微信给梁转账8万元之后张将地交给亲属进行了耕种期间梁多次向张催要余款,张表示不会差事。在涉案土地耕种伙收后,张提出该地的耕种面积没有梁口头所说的那么多,拒绝给付剩余款项。二人多次协商未果,梁找到庆安县人民法院致富法庭寻求解决纠纷。

处理过程及结果:

 庆安县人民法院致富法庭依托“四所一庭一中心”衔接联动工作机制,通过联系当事人所在林场及当地的司法调解员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该案导入非诉程序。调解中,法官通过双方的诉求对事情经过详实了解,释法明理,逐渐缩小分歧,最终双方达成一致:一次性给付梁承包费1元,其余款项梁自愿放弃。调解协议达成后,双方当事人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经审查,调解协议自愿合法有效,予以确认当事人在收到裁定文书后当场履行了协议,给付执行到位,避免了滋生案件的发生。

型意义:

     源治理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庆安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发挥联动机制作用,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诉源治理模式,不断延伸拓展诉源治理成果,积极探索执源治理新路径,致力于从源头上、本质上化解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张庆宇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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