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期,付某与妻子共分得土地每人6.45亩,共计12.9亩,确权在付某名下。付某与妻子和儿子一起生活,土地一直由儿子耕种,土地补贴也由儿子领取。2023年的一天,儿子不让付某夫妇在家中居住,也不尽赡养义务,付某将其名下12.9亩土地收回,儿子拒不返还,故诉至法院,请求判儿子立即返还应分土地12.9亩、2023年土地承包费8600元和2023年至今土地补贴款。本案系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但双方身份关系比较特殊,庆安县人民法院接到案件后,认为该案涉及到父子间的关系,认为本案用调解的方式来解决更为合适,遂将此案委派到“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
“老李”接到本案后,便将当事人约至调解室,详细了解事情的原委。付某表示此前一直居住在儿子家中,但去年7月的时候儿子不让其在自己家中居住(现赡养问题已另案解决),自己名下的土地也该有个说法。听到这,“老李”表示理解,并对付谋的儿子说:“现在父母的赡养问题已经解决了,父母名下的土地自然要归还,父母年事已高,名下土地是其唯一的收入来源,无论从法律还是道德的角度讲,作为儿子都不应置之不理。”话至此处,付某儿子表示惭愧,同意将土地归还给父母,并支付土地承包费等费用。就这样,一段父子间的恩怨就此了结。
新时代生活背景下,人们生活方式逐渐多样化,可选择的空间也在增大,越来越多的农民朋友选择外出打工,将土地承包出去,这就需要农民朋友擦亮双眼,考核土地承包人的实际情况,全面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本案而言,还要提醒子女,父母子女一场实属不易,要担起生活的重任,承担起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