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落实省法院构建“四化四解四到位”诉源治理新格局部署,庆安县人民法院致富法庭坚持用“亲和睦诚”的调解理念处理家事纠纷,促进每一个家庭子亲、人和、家睦、爱诚。
崔某(男)与竺某(女)相识于校园,感情逐渐升温,确立恋人关系。学业完成后二人结婚,但因女方在杭州工作,男方在哈尔滨工作。自此二人聚少离多,异地生活致使男方提出了离婚,并要求女方退还20万元彩礼。面对突如其来的变故,女方大受打击,陷入抑郁、焦虑状态,严重影响了其工作生活,故于2024年5月向致富法庭咨询求助。
法庭法官根据女方陈述和相关证据了解案情:男女双方系合法夫妻,婚姻关系存续两年有余,但共同生活仅一个月,无子女。调解过程中,男方态度强硬,且为巩固离婚理由,自称其存在生理功能障碍、心理情绪不稳定等问题。女方予以驳斥,双方发生争执。法官随即采取背靠背方式耐心地与男女双方分别进行沟通。男方表示其与女方交往的目的其实是利用女方完成学业,当女方提出结婚时,男方为保全学业也只好同意。法官又与男方再次进行了沟通,衡量得失后男方放弃了彩礼返还的主张。最终,双方达成合意,均同意离婚并办结手续,女方亦同意不再追究男方其他责任。
本案是一起特殊的涉彩礼返还的离婚纠纷案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具体到本案,于情,女方已在感情上受到欺骗与伤害;于法,女方同时存在丧失财产利益的风险。因此,法官在处理当事人所面临的问题时,并未机械套用法律条文,而是在合乎法律框架范围内给予更贴合实际需求的方案。基于此,在方案的设计上,法官客观理性地分析案情,通过了解各方所言所为,综合推敲,从而把握问题核心,打破困局。在方案的落实上,灵活机动,在方案主旨不变的前提下,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审时度势地考量情、法、理这三条始终贯穿婚姻调解生命线,促成调解,化解矛盾。
这起案件的圆满结案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家事纠纷,更是致富法庭扎实推进诉源治理工作的聚焦化缩影。家事纠纷既关乎家事,更关乎民生,办案要本着为家庭负责、为社会负责的目标,认真执行“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耐心倾听,温情调解,通过“情与法”结合,妥善处理各类家事纠纷,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使当事人充分感受到人民法院的司法温度。
下一步,庆安法院将继续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力争通过调解方式妥善化解更多矛盾纠纷,特别在办理家庭婚姻纠纷类案件中将更加注重调解方式,兼顾法理与情理并重,聚焦守护家庭这一社会“最小单元”,坚持调解纠纷、保护弱者、情感修复,强化家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源头化解、实质化解,以家庭和谐“小平安”推动社会和谐“大平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