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冲动起来,能动手绝对不吵吵。但是,动手能真正解决问题吗?近日,庆安县人民法院丰收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朋友打架引发的健康权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履行了赔偿义务并对原告进行了真诚的道歉,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张某与赵某是朋友,2024年3月的一天,二人因琐事发生口角,进而发展成肢体冲突,赵某拳打张某面部,造成张某面部软组织挫伤,伴有轻微脑震荡而住院治疗,赵某也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并罚款处罚。后双方因赔偿事宜未达成一致意见,张某诉至法院。
丰收法庭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朋友关系,只有彻底解开纠葛才能避免矛盾的再次升级。法官思量再三、权衡利弊后,决定对此案进行庭前调解,尽量在庭前解开双方的矛盾。在调解过程中,赵某表示,虽然张某的伤是自己造成的,但是事发时是张某情绪失控才导致其动手伤人的,其不同意赔偿。听到赵某不同意赔偿,张某情绪非常激动,调解现场剑拔弩张,承办法官只能暂停调解工作。
承办法官抓住双方就赔偿费用无法达成一致的争议点,分别听取了双方对赔偿事宜的想法,严格审查了相关的证据,并从法、理、情等方面分别为双方进行了释法明理,积极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双方从互不相让到相互谅解,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由赵某赔偿张某的全部医药费,并赔礼道歉,张某治疗期间的其他费用由张某自行负担。
常言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法官在此做出重要提示,在产生矛盾时一定要理性处理,不能因一时冲动而采取过激行为,要采取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如因一时冲动大打出手,轻则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重则触犯《刑法》的相关规定将面临牢狱之灾。希望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都要冷静的处理问题,切莫为了逞一时之快而触犯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