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最高人民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精神,落实省高院、市中院推动“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部署工作,9月5日,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铁军一行到庆安县人民法院进行“领导包联面对面”督导。庆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玉阁陪同。
王铁军一行先后到元宝法庭和丰收法庭督导相关工作,通过实地查看、查阅台账等方式,详细了解了两法庭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高玉阁就“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步工作计划做了详细汇报;市中院人民陪审工作办公室主任王全友通报了元宝法庭和丰收法庭“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指标量化测评的得分情况,指出了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针对性建议;市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刘昕通报了庆安法院审判执行质效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并进行了逐项分析研判,提出了整改意见。

王铁军对庆安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就进一步做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要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刻领悟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作为一项长期性的系统工作,深耕细作、久久为功,推动人民法庭工作水平整体提升。
二要聚焦优势亮点。打造特色品牌,因地制宜做好创建工作。要结合人民群众司法需求和法庭发展实际,探索法庭差异化工作路径,努力打造各具特色的“枫桥式人民法庭”。
三要提升审判质效。要严格按照考评标准和指标要求,提升案件质效,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认真办理好每一个案件,做实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
高玉阁表示,督导组的本次调研为接下来的工作指明了方向、划出了重点、突出了关键,庆安法院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为抓手,延伸司法服务职能,统筹各类解纷资源,优化衔接联动,把新时代“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做实做强,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最后,王铁军为庆安法院全体干警做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宣讲辅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