捍卫正义维护公平、办案高效司法为民
作者:管志刚 发布时间:2024-09-11 16:36:24
2024年8月份,王某驾驶四轮电动车在哈伊公路与步行的孙某发生碰撞,交警认定王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事后,孙某在医院简单处理后便回家修养。修养半月后,孙某的伤情不但没好转且疼痛加重,经医院再次检查,被确诊为裸关节骨折。双方就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孙某将王某诉至元宝法庭。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梳理案情,主动联系当事人核实案情,本着“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尝试开展庭前、庭中调解。但调解并不顺畅,双方各执一词,分歧很大。
为避免双方情绪化导致矛盾升级,庭审后,承办法官一边安抚双方当事人情绪,一边调解。承办法官先结合相关证据材料、对孙某伤情进行分析研判,在支持孙某合法主张的同时,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利弊、析法理,并针对该类案件的赔偿原则、赔偿范围、赔偿标准等分别进行讲解。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不懈努力与倾力调解,双方当事人各退一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王某当庭向孙某支付款项,使案件得以顺利审结。
责任编辑:王世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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