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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准调解角度,巧着化解难题

发布时间:2015-08-21 10:40:24


    2015年3月,庆安法院丰收法庭在处理一起离婚案件中,由于双方对家庭债务的数额异议较大,调解存在难度,法庭邀请了住在该屯有较高威望的家族长者,在双方同意下参与了调解,该调解工作者在法院调查的同时,详细说明了双方婚间发生债务的时间、地点、事由等情况,也说明了不可能存在的债务的因素,双方听后心服口服,无可争辩。这样,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此案得以圆满调解。

    2015年6月初,水稻插秧到了末期,丰收法庭受理了原告李某诉被告刘某土地经营权侵权纠纷。李某诉称,他将村里分得的2垧旱田地承包给刘某经营至2014年末,但2015年开春,刘某在与李某没有续签合同的情况下,又耕种了该2垧地,其中1垧还改成了水田地并泡田,打浆,李某要求停止侵权。审理中,刘某同意将2垧地退给李某耕种,但其中泡田、打浆的1垧地已无法耕种旱田,并且由于土地台账划分不明,双方对地块位置异议较大。在此情况下,我们深入到争议地块,邀请村中长者、资深的农民及村民委员会委员指认了地块的确切位置----刘某泡田、打浆的地块。双方对此再无争议,反复说大热天,法官这么辛苦,都是为了我们,相信法庭一定会公正处理此事。在法庭的调解下,此案达成了协议,由刘某继续耕种一年,按水田市场价格支付给李某承包费。但是由于插秧季节将过,刘某无稻苗下地,为此法庭又多方联系,为刘某解决了稻苗。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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