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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县人民法院“零成本”清退僵尸企业

  发布时间:2024-10-10 14:47:57


近日,庆安县人民法院审结了1件“零成本”公益强制清算案件,在畅通经营主体退出渠道的同时,激发了健康经营主体的竞争活力。


案涉食品公司为长期未经营的“僵尸企业”,无存续价值,但均未注销登记。庆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遂向庆安法院申请对该公司进行强制清算。庆安法院裁定受理其申请,遵循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零成本”办理机制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强制退出市场实施意见》,经过合议庭评审后,摇号指定清算组。清算组履行各项清算职责,并制作清算报告。庆安法院确认后,作出裁定终结该公司的强制清算程序。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作为申请主体对经营异常企业进行强制清算时将产生一定的诉讼成本,由于“僵尸企业”长期未经营,导致了管理人往往收取不到费用,管理人参与强制清算案件的积极性不高,因此“僵尸企业”清退工作往往伴随政府部门耗费行政成本。为此,落实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绥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建立的《“零成本”办理机制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强制退出市场实施意见》,进一步畅通了经营主体退出渠道,推动了经济高质量发展。

责任编辑:王世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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