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6日,庆安县人民法院召开立案工作推进会,贯彻落实庆安县人民法院工作会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诉讼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立案诉服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水平,加强立案与调解工作的规范化、高效化,进一步规范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行为。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姜智皓参加会议并讲话,立案庭庭长李婷主持会议,立案庭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姜智皓传达学习了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严格依法规范民事案件立案与调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强调了立案与调解工作的重点,确保调解与立案工作有效衔接。
李婷对过去一年本部门的工作进行了全面总结,真诚感谢干警们一年的辛苦与付出,对爱岗敬业、表现良好的干警提出了表扬。同时,对2025年度的工作进行安排和部署,梳理了立案庭各项工作事宜及重点,进一步明确了人员分工,严格要求各岗位干警各司其职,严守工作纪律,保持良好工作风貌。

会议强调:
一是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规范立案工作要求,对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民事诉讼案件,必须依法及时登记立案,杜绝限制立案等问题。
二是严格规范调解程序。坚持调解自愿、合法原则,明确调解期限,尊重当事人意愿,不得强制调解。调解不成或调解期限届满一方当事人不同意继续调解的,要及时转入审理程序,确保案件办理的高效流转。
三是严格诉服规范化建设。以“如我在诉”意识强化立案窗口工作,严守工作纪律,履行好接收立案材料、提供立案咨询、提供便民服务等工作职责,做好释明沟通工作,切实提升诉讼服务水平。
四要严格做好工作统筹。确保立案、保全、送达、12368诉讼服务热线、信访、速录等工作有效衔接、有序开展,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