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上午,庆安县丰田乡丰产村李大骡子屯农民高峰一行四人来到县法院“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他们是作为被告来接受调解。
事情发生在2015年9月28日,同村的居民李志来到了高峰家,一同来的还有其他三个农民。原来李志想让大家帮忙贷点款。一个屯子住着,从小又是挺要好的朋友,“这个忙一定帮”,四人爽快的答应了。
在信用社里,按照相关的规定,签订了借款合同及借款担保合同等一切必须的手续。李志感激的对高峰等人说:“你们不用担心,这钱不用你们还,到时候这个钱由我来还”。

一晃两年过去了,在2017年10月26日这天上午,高峰接到了县法院“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的电话,让他们四人去一趟。这下高峰等人傻眼了,“摊上事了,摊上大事了,要不人家法院找我们干啥”。
原来,李志欠款至今未还,可他本人却联系不上。在“说和人老李”调解工作室,听完“老李”的介绍,高峰一行人懵了,李志的3万元借款咋还,咱们几个脱不了干系呀,真的是太委屈了,好人难当啊,无法接受。
看着高峰等人愁眉苦脸的样子,“老李”耐心的为他们讲解了法律的相关规定,高峰等人在借款合同上以保证人的身份签字,就应当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如果李志不偿还借款,高峰四人就应当偿还。

通过“老李”详细的讲解和相关的法律说明,高峰四人承认了自己担保借款的事实,并承诺一个月内还清本息。高峰等人深为自己的法律意识淡薄付出的惨痛代价而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