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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安法院全面落实绥化中院关于执行案款清理及执行信访工作会议精神

  发布时间:2025-04-15 14:11:44



4月14日,庆安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落实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款清理及执行信访工作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执行案款管理,有效化解执行信访矛盾,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与司法公信力。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锐主持会议,党组书记、院长高玉阁参加会议并讲话,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会议。

会上,张锐详细传达了绥化中院关于执行案款清理工作会议的核心精神,强调执行案款清理工作是关乎当事人切身利益、提升司法公信力的关键任务,全体干警务必提高政治站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投入到清理工作中。

高玉阁对执行案款清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一是全面核查案款。对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流程信息管理系统信息、执行案件卷宗、执行案款发放审批材料、财务凭证等相关材料,逐笔核对执行案款收付情况。对近4年的执行案款进行全面核查,确保账目清晰、准确,做到执行案款能发必发。

二是规范发放流程。严格执行“一案一账号”制度,强化执行案款发放的审批流程,明确案件承办人,确保每一笔案款发放都合法合规、准确及时。同时,加强与财务部门的协作配合,定期进行账目核对,对于有合理事由暂不能发放的执行案款需具备真实性、合规性;对于无法核对的账目要逐笔弄清超期发放的原因,杜绝出现账目混乱、案款滞留、弄虚作假等问题。

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执行案款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局长任组长,办公室副主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办公室、执行局工作人员担任。执行局和办公室积极配合,密切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定期检查执行案款清理进度,把控工作质量,确保案款账目清晰、发放准确。

四是积极沟通协调。加强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的沟通联系,及时告知执行案款清理工作进展情况,耐心解答当事人的疑问,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及时领取案款的当事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并妥善保管案款。

在执行信访工作方面,会议总结了过往工作经验与不足,结合绥化中院的要求提出了新的工作方法:

一是强化信访源头治理。要求执行干警在执行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效率,从源头上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加强对执行风险的评估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化解潜在的信访隐患。

二是落实领导包案制度。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领导包案,由执行局长亲自负责,逐案制定化解方案,加大协调力度,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定期对包案案件进行跟踪督办,及时掌握案件进展情况。

三是畅通信访沟通渠道。进一步畅通执行信访渠道,做好信访接待工作,确保当事人的诉求能够及时得到回应和处理。加强与信访当事人的沟通交流,耐心倾听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做好释法明理工作,争取当事人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加强部门协同联动。加强与本院信访部门、立案庭、审判部门的协同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同时,积极与上级法院、信访局等单位沟通协调,共同推动执行信访案件的化解。

此次会议的召开,为庆安法院执行局执行案款清理工作和执行信访工作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执行局全体干警将以此次会议为契机,真抓实干、攻坚克难,认真落实各项工作要求,努力提升执行工作水平,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责任编辑:王世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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