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4日,庆安县人民法院召开会议落实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解决“执行难”为民办实事专项行动部署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会议由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张锐主持,党组书记、院长高玉阁出席会议并讲话,执行局全体干警参加了此次会议。
会上,张锐首先传达了绥化中院关于开展解决“执行难”为民办实事专项行动的相关文件精神,详细解读了本次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为后续工作的开展明确了方向。
高玉阁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执行难”问题一直是困扰司法工作的顽疾,不仅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更影响司法公信力和法治权威。开展此次专项行动,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举措,全体执行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到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要明确目标任务,精准发力破解“执行难”。一是加大执行力度,对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要做到快速查控、高效处置,综合运用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严厉打击拒不执行行为,形成强大威慑。二是突出涉民生案件执行,开辟绿色通道,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赡养费等涉及群众基本生活权益案件的执行。三是创新执行方式方法,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与各部门协作联动,构建全方位执行网络,提升执行工作效率与水平。
三要强化组织保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解决“执行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局上下齐心协力、共同努力,保证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并取得实效。同时,要加强与法院内部其他部门的协作配合,如立案、审判部门需做好诉讼保全工作。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加强执行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执行干警要坚定理想信念,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同时,要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业务水平,确保能够熟练掌握和运用各种执行法律法规。此外,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守纪律底线,确保执行队伍清正廉洁。
张锐在总结发言中表示,全局干警将以此次开展解决“执行难”为民办实事专项行动为契机,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法院和院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以坚定的决心、有力的举措,全身心投入到解决“执行难”工作中,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向人民群众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