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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情调解效率高 工资尾款速到账

  发布时间:2025-06-19 14:27:20



【案情速递】在某舞蹈培训机构工作了一段时间,工资为13770元,该机构支付了10000元后,尾款迟迟未给付,王某多次讨要未果,几经周折后,在朋友介绍下,找到了庆安县人民法院的“说和人老李”寻求帮助。

调解过程王某来到法院,详细老李”沟通案件经过。王某表示,自己不止一次催过该机构负责人,但其一直推脱,后来还将其电话、微信拉黑了,王某只能一次次去机构找人,但效果均不理想。了解情况后,“老李”和王某一同前往该机构寻找负责人沟通协调负责人不在。无奈之下,人返回法院,“老李”随即拨通了该负责人的电话,说明该案件情况。但一听说王某找到了法院,该负责人情绪激动,表示情况属实,自己也没说过不给,这中间存在误会,王某不应该因为这一点小事找法院。听到这里“老李”先安抚了他的情绪,并向其表示该案件并没有立案,目前属于先行调解阶段,如果调解成功就不会进入到诉讼程序,不会对其造成影响。同时,“老李”还从情理角度出发,对该负责人进行劝解:“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应该以身示范,讲诚信,守信用是为人处事的行事准则,更是为人师表的基本要求。”听到“老李”这样讲,该负责人表示会马上将工资尾款转给王某。过了十几分钟后,王某果然收到了工资转账,并向“老李”表示了谢意。至此,双方的矛盾就此解决。

【典型意义】本案充分发挥多元解纷的优势,为当事人提供了高效、便捷的解纷途径。拖欠工资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程序。但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向法院直接起诉:1.证据是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2.诉讼请求仅仅是关于支付劳动报酬,不涉及其他劳动关系争议。

法条链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五条: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提起诉讼,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人民法院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责任编辑:王世萱    

文章出处:立案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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