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安法院关于注销部分网站账号的公告
作者:管志刚 发布时间:2025-08-26 10:34:57
为规范单位网络账号管理,优化线上资源配置,保障信息安全与合规运营,经研究决定,对本机关名下部分长期未使用、功能重叠或不符合当前工作需求的网站账号予以注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注销账号范围
1. 一点号,账号主体:庆安县人民法院
2.今日头条,账号主体:庆安县人民法院
3.澎湃新闻,账号主体:庆安县人民法院
二、注销时间
即2025年8月26日,正式启动账号注销流程,注销后相关账号将不再具备登录及使用权限。
三、后续工作安排
1. 注销前,本机关已完成相关账号内重要数据的备份与迁移,确保工作信息安全留存。
2. 若公众需获取本机关官方信息或办理业务,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进行:
微信公众号:庆安县人民法院
咨询电话:0455-4312851
办公地址:庆安县人民法院政治部
四、其他说明
若对本次账号注销有疑问,可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咨询电话或前往办公地址反馈,逾期将不再受理。
特此公告。
庆安县人民法院
2025年8月26日
责任编辑:王世萱
文章出处: 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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