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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黑名单”制度 提高司法鉴定公信力

  发布时间:2025-09-09 17:02:11



司法鉴定、评估工作是司法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维护司法公正、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今年6月以来,庆安县人民法院贯彻落实《绥化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司法委托鉴定机构黑名单制度》,加大对鉴定机构的监督管理,提升了司法鉴定质效,降低了司法鉴定周期,助力审判“提挡加速”。

《对外司法委托鉴定机构黑名单制度》为违法违规鉴定行为敲响了警钟。制度明确,黑名单管理设置信息采集、信息告知、信息公布、信息移出四个环节,鉴定机构、鉴定人存在虚假鉴定、超范围鉴定、违规收费、超期鉴定等违法违规情形,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给审判执行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通过设置管理期限的方式,限制纳入黑名单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在管理期间承接绥化法院系统线上司法鉴定业务,强化鉴定人员的责任意识,提高鉴定意见书的质量,保障涉鉴定案件审判效率,同时也维护了鉴定程序的公信力。

下一步,庆安县人民法院将结合司法技术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黑名单”制度,不断加强对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监督,密切关注司法鉴定态势,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技术服务。

责任编辑:王世萱    

文章出处: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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