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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坚守法魂,传承精神力量

  发布时间:2017-08-24 08:49:11


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化身,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核心力量。所以,提高法官素质已成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环节。

随着人们的权利意识空前觉醒,社会公众对自身的权利更加关注,对善治、对公正、对司法裁判者修养的追求愈加严格甚至近似苛刻。作为司法活动的核心,新时代司法裁判者在面对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要求的同时,必须提高自身修养,积极适应社会对司法的期待和需求。

众所周知,法官的道德良知是最好的法律,而慈悲与清净之心则是升华法官良知的本原动力。因为作为意识与行动的主宰,心灵与道德是否清净直接关系着司法公正与否。一个法官具有一颗清净无私之心比任何精湛的司法技艺都关键。如果一个法官没有一颗良善之心,司法技艺越高,对司法公信与权威的损害就会越大。

何谓慈悲,何谓清净?慈悲就是怀有一种悲天悯人的人文关怀,对于大众具有像传教士一样的救赎之志;清净就是“淡泊以明志、宁静以致远”的心地状态,“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的司法人格。能做到这一点,就会有一种“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崇高道德风范和伟大人格力量。而恰恰这种道德风范与人格力量正是法官推动社会公正的重要精神力量,也是这个社会前进的动力。在此高尚人格下的司法判决才可能最大限度地不偏不倚、公正无私,才能得到绝大多数人的认同。也正是基于这个意义,法官才可能逃离法条主义的枷锁而超越法官这个角色的本身,法律制度才能产生它的最大效用,即使这些制度存在漏洞,也会因为司法者心灵的纯正而得以纠偏。

有这么句话“在法律铸造的帝国里,法院是法律帝国的首都,而法官则是帝国的王侯。”这句话形象、生动的描述了法官在法制社会中价值,同时也因为这句话我对法官这份职业产生了崇高的敬意。

邹碧华身上有哪些闪光点值得我们去学习呢,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

一、以自己的实际行诠释人民法官的誓言

法官誓词以忠诚为基石,忠诚于法律、忠诚于人民、忠诚于祖国,构建出法官职业的三项必备要素。

一是拥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邹碧华参加“上海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时的演讲词只有一个主题“母亲告诉我,要做一名有良心的法官”。正是因为良心。在接待当事人和律师时能够将心比心、平等尊重他们;在面对繁重的工作时,能够怀着强烈的责任感,从不得过且过。

二是善于学习,做一名有素质的法官。二十多年来邹碧华一直在持续不断地丰富着自己的研究成果,他常讲:“对法官来说,积累是一种过程,而多看书才能培育理论素养。”孜孜不倦的学习让他具有了广博的知识、开阔的视野。这些年,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0多篇,主编或撰写了《中国简易程序的改革与完善》等十多部著作。

三是勤政务实,做一名实干的法官。工作中,邹碧华勇于承担重任,做事精益求精,他长期工作在上海司法领域第一线,崇法尚德,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把司法审判工作当作自己毕生追求的事业去尽职尽责干好。特别是在司法改革中,他面对改革中的法官员额、权力运行、责任追究、人员分类管理等棘手问题,始终坚持调查研究、科学严谨、抱着一切为了人民法院事业的长远发展的目的去啃一个又一个“硬骨头”;四、司法为民,做一个让人民满意的法官。邹碧华全面践行着司法为民核心价值观,他在担任长宁区法院院长期间,率先在全市搭建诉讼服务平台,挂牌成立了全国首家“诉调对接中心”,设立便民电话,方便群众诉讼。为被父母抛弃的患白血病男童索要抚养费。法律是冰冷无情的,但却因他的努力散发出光和热,闪耀出温暖。邹碧华将渊博的法律知识,升华为坚定的法治信仰,内生成强大的精神动力,真正实现了知行合一,成为将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运用于法院实际工作的典范。

法官,不仅仅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理想,一种信念,而审判岗位则是让每一位共和国法官披荆斩棘的舞台。一位司法界老领导说过这样一番话:“荣誉、金钱、地位,我都无所求,我只想在审判岗位上踏踏实实的多干几年。”一句奋斗的格言,道出了千千万万老法官的心声。很多法官一直到退休,也只是一名最普通的法官。没有显赫的职位,也没有耀眼的名望,没有惊天动地的创举,也没有催人泪下的事迹。但他们勤奋、朴实、兢兢业业而不追名逐利,在公正审判中奉献着自己的青春,在默默无闻中见证着共和国法制的风雨。谁能忘记法制发展路上曾经的坎坷,而他们却从这条荆棘密布的路上,一路微笑着走来。他们经历了从有罪推定到疑罪从无的转变,参与了纠问式向控辩式庭审的改革。华发染白了他们的双鬓,皱纹爬上了他们的眼角,而他们却在审判岗位上撑起了一篇公正与正义的湛湛青天。他们是共和国法制的基石。正是有了他们审判岗位无私的奉献,我们才迎来了公正之声唱响的今天!

二、学习邹碧华,我们要弘扬他的风采

学习邹碧华同志,就是要学习他践行党的宗旨、捍卫公平正义的优秀品质。

邹碧华始终秉持“做一名有良知的法官”的职业理念,依法公正行使好手中的审判权。我们要像邹碧华同志那样,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忠诚履职,勤勉敬业,依法行使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铁肩担道义,妙手著文章”,我觉得这句话同样适用于法官。只不过法官写的不是普通的文章,而是关系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判决、裁定,一个优秀的法官,能够通过他所经手的每一份判决、裁定,巧理千家事,温暖万人心,从细微处显正义,于点滴间见公平;努力伸张我们整个社会的善良和正义,抚平人们失衡的心态,净化人们浮躁的灵魂。人民法官,如同那展翅的雄鹰,襟怀万里、志存高远、惩恶扬善、与时俱进,共同守护中国法制的湛湛蓝天,去迎接属于国家、属于民族,属于我们每一个人的光明美好的未来!

邹碧华是勤政务实的时代好干部。勤政务实,是我们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和鲜明品格。这一点在邹碧华身上得到了有力印证。

邹碧华用一个个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有数据、重事实才能更好地推进改革”的工作理念。站在历史与未来的交汇点,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每名党员领导干部都要像邹碧华一样,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向实处着力、用实干说话、凭实绩立身。唯有勤政务实,方能谋成小康之业、扬起改革之帆、行好法治之道、筑牢执政之基。

三、恪守崇法尚德、慎思明辨

邹碧华是与时俱进的行业创新者。“明者因时而变,知者随事而制”。抱残守缺、固步自封,只会越来越退步,吐故纳新、与时俱进,才能越来越进步。

邹碧华曾经说,“我们做司法改革,光懂审判业务和法院那点儿事是不够的,你必须及时吸取其他学科的最新成就,可视化、大数据、移动终端……都是未来的大趋势,法院现在不研究、不跟上,将来就会被别的行业嘲笑。”作为,作为法官无论身处何种岗位、从事什么工作,都要像邹碧华一样,敢于创新、善于创新,在创新中赢得工作主动、答好时代考题。

人们说,邹碧华是法治路上的“燃灯者”,是敢於担当、善於谋事的好干部。

我们一直在追寻他走过的足足,试图还原他充分燃烧的47岁人生。走上这个岗位,就得承担起这个岗位的使命与责任。”

笔者认为,邹碧华同志一生短短47余载,践行了一个优秀中共党员的本色,践行了一个朴实无华、默默奉献干部的风骨,践行了一个真抓实干、惩凶扬善法官的气度。在26年的法院工作中,虽经历多次职务和角色转换,他始终甘于奉献、充满激情,他勇于承担重任,工作精益求精,办事雷厉风行,作风细致入微,从不抱怨、计较个人得失。他鞠躬尽瘁,最终累倒在他热爱的司法事业上,累倒在他挚爱的司改工作上,累倒在他毕生追求的法治路上。

邹碧华同志非常重视法院的廉政建设,提出“必须提升廉政工作的基本定位,将廉政管理融入队伍管理,将廉政教育融入法院文化,使之成为法院管理的重要环节,站在法院工作的全局性的角度来确立廉政工作的战略思想”。在法律生涯中,邹碧华同志崇法尚德、慎思明辨,他喜欢毫无保留地与人们分享自己的专业见解和人生感悟,他常常利用周末时间,应邀到全国各地参与法官培训教学,或在公共论坛开设讲座,把自己多年所思所悟的思想成果传播到更广的范围。他在新浪网开设个人微博“庭前独角兽”,宣传法院工作,弘扬法治思想,不遗余力地播撒智慧的种子。他说,这是一种“予人玫瑰的快乐”。邹碧华同志用自己的行动,矢志不渝地践行了自己的诺言,并实现了人生

那么作为法官,我们应该如何去做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官呢,让我们重温法官誓词吧,“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是的,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就像誓词说的一样,中国还有许多“邹碧华”式的法官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司法事业,就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推动依法治国。我不再迷惑,不再迷茫,我们终于寻找到了答案,作为一名法官,就应当敢于担当,凝聚共识,坚定理想信念。从“燃灯者”手中接过火种,传递身边优秀法官的精神力量,用自己的努力付出,将司法事业推向前进。总有一天,我们可以自豪地说,作为一名合格的法官,我们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历史。


 


 


 

 


 


 


 


 


 


 

 


 


 


文章出处:庆安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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