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针对辖区内少数民族的生活习惯特点,庆安法院民庭法官经常与县宗教局联系,认真了解宗教政策法规,主动深入社区、村屯,了解、掌握少数民族在解决纠纷时所特有的心理、思维和习惯等,以少数民族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法律知识宣传,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达到息事宁人、事半功倍的效果。
黄某(妻子,汉族)、张某(丈夫,回族),夫妻二人开了一家清真小饭店,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生意逐渐红火起来,然而,生活条件虽然好转,但婚姻却亮起了红灯,在多次争吵后,今年7月份,黄某起诉要求离婚。考虑到当事人身份的特殊性,主审法官,深入当事人所住社区,向社区干部和阿訇了解情况,并邀请他们一起与当事人所属回族家族德高望重的长者促膝长谈,将法律法规、民族习惯和传统道德有机结合起来,说理、讲法、释疑、解惑,赢得了双方家族的尊重、信任、理解和支持。在家族长者的劝导下,黄某和张某都有了和好的愿望。
法庭上,法官根据法律规定,结合伊斯兰教义,从情理法角度对他们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终于使他们和好如初。这次成功的调解,既圆满解决案件,又防止了恶性争斗事件的发生,维护了当事人的亲情、爱情,受到了周边群众的好评。